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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整治典型案例(九)

   2026-08-13 青岛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350
   今年以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李沧区由努拉面馆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以及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李沧区零晨馄饨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李沧区好昌日盛水饺店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销售保健食品未设专区以及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青岛市李沧区嘉兮兮餐饮店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者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李沧区滕如彬面馆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6、李沧区棒骨羊汤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及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7、李沧区咕嘟朴韩式烤肉店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以及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8、李沧区静待花开餐饮店不在原许可的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及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变更登记,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9、李沧区璇璇面馆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10、李沧区瑶老二麻辣烫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是不可逾越的民生底线。下一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也呼吁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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