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期)

   2026-08-02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490
   为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规范行业经营秩序,警示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现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食品店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项目,未经许可从事裱花蛋糕制售和采购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根据《案件线索移交单》线索,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裱花蛋糕制售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超出食品经营许可核定项目,线下加工制作裱花蛋糕,并通过美团线上店铺对外上架展示、接单销售,违法从事裱花蛋糕网络制售经营活动。同时查明,当事人在食品原料采购过程中,未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食品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冷水江市广场东路某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及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案
 
  案情介绍:2026年5月,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餐饮专项检查行动中,依法对当事人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操作间食品添加剂专柜内摆放有已开封使用的复配着色剂(森林绿)、复配着色剂(紫罗兰)各一瓶,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分别为2024年04月16日、2024年03月28日,保质期均为24个月,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限,且存放于食品加工区域,用于食品加工。另查明,当事人在食品原料采购过程中,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添加剂、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冷水江市某食品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案情介绍:2026年5月,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行动中,依法对当事人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操作间贮存柜内存放有粉面调味粉、粉面酱汁等食品原料,上述食品原料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12月1日,保质期12个月,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限,且处于使用状态,存在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原料过程中,未索取供货商资质及进货票据,未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