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主汛期,强降雨、洪涝灾害频发,高温高湿环境极易导致细菌滋生、水源污染及食材霉变。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防范食源性疾病发生,特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严防“水浸”食品,坚决杜绝食用
洪水并非普通积水,其中混杂了生活污水、农药化肥、动物尸体及多种致病菌、寄生虫和化学污染物。
1.被浸泡食品一律废弃。凡是被雨水、洪水浸泡过的粮食、蔬菜、肉类、预包装食品(包括看似完好的瓶装水、饮料),原则上均应全部丢弃,严禁清洗后继续食用或销售。
2.冰箱断电食品慎食。若家中冰箱因灾断电超过4小时(冷藏)或24小时(冷冻),内部食物可能已变质。切勿仅凭感官判断,建议果断弃用,尤其是解冻后重新冻结的食品,细菌繁殖风险极高。
二、警惕野生食材中毒风险
汛期是野生蘑菇、野菜生长的旺盛期,也是误食中毒的高发期。
1.不采不食野生菌。雨后野生蘑菇大量生长,仅凭外观和经验无法准确辨别毒性。严禁随意采摘、购买和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野菜及野果。
2.不捕捞不明水生生物。严禁捕捞、加工和食用淹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以及河道野生鱼虾。
三、规范食品加工与储存
1.饮水安全。不喝生水,不饮用未经处理的河水、井水或洪水积水。恢复供水后,应先放水排污3-5分钟,待水质清澈并彻底煮沸后方可饮用。优先选择正规品牌的瓶装水或桶装水。
2.烧熟煮透。所有食材必须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严禁食用生冷海鲜、凉拌菜及未煮熟的肉类。隔夜饭菜再次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且重复加热不超过一次。
3.生熟分开。严格区分生熟食品的刀具、砧板及容器,避免交叉污染。接触积水后务必彻底洗手,厨具餐具需经煮沸消毒15分钟以上方可使用。
4.合理储存。粮油干货应离地离墙,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发霉。易变质食品应及时冷藏,居家环境需做好防蝇、防鼠、防潮措施。
四、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1.全面清理消杀。遭受洪水浸泡的经营场所,在恢复营业前必须全面清理库存受损食品,彻底开展环境清洁消杀,排查设施设备安全,符合规范后方可复工。
2.严控原料来源。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被水浸泡、腐败变质、来源不明的食材。
3.加强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晨检制度,出现消化道症状者不得上岗。
五、应急处置与维权
1.及时就医。进食后如出现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源性疾病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饮食情况。
2.保留证据。妥善留存剩余食品、食品外包装、呕吐物样本及消费凭证。
3.投诉举报。发现销售被洪水浸泡、霉变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请广大消费者保持理性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轻信“防病偏方”,科学应对汛期食品安全风险,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丨食品餐饮监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