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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市场查办案件情况通报(第十四期) ——保健类食品领域专项整治

   2026-06-27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710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全方位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保健类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全域性、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办违法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李某无证无照经营添加药品的散装食品(韩国减肥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丁某秀在第三方平台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鱼油)时发布虚假广告,且未办理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刘某堂无证无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散装食品(三高袋泡茶),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4.市北区圣德之家健康体验中心销售普通食品(肽清运动营养食品、鹰嘴纳豆粉)时,现场播放视频宣称具有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等功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5.黄岛区单可欣美甲店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减肥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依法依规立案查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全流程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深化保健类食品领域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力规范行业经营生态,切实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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