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风险告知书

   2026-06-25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990
致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安全隐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现就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活动存在的风险及履职要求,依法如实告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对应准运许可,严禁开展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公布的《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交付、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实施全过程联单管理,统一记录,各方应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履行相应职责。
 
  三、喷涂食品专用标识的运输容器,不得用于运输其他货物,严禁食品与非食品货物混装混运,严防食品交叉污染。
 
  四、装运非食品、不符合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要求的以及已停用的运输容器,车身及罐体上一律不得喷涂“食用油”“食品”“食品专用”等食品专用标识,已喷涂的要及时清除。
 
  五、若存在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污染、食品安全事故、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将依法面临责令整改、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