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各有关单位,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预防采食野生菌中毒风险,现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相互宣传,告诫家人、亲友、同事等不采摘、出售、购买、烹饪和食用一切野生菌类。
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采摘、采购野生菌进行烹饪加工。
三、如有误食野生菌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特此公告
南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