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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6-06-18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
  自今年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三大领域,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6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01
 
  庄某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案(肉及肉制品)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肉类产品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摊位上的生猪肉均未盖有检疫检验印章,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该批生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合格证明及票据。经现场称重清点,共有199公斤生猪肉及肘子、猪皮。经查,2025年9月9日起至今,当事人未遵守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规定,在自家宰杀生猪,拿到自己所开猪肉店内零售。因当事人多次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且存在消费者食用后影响人身健康的风险,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02
 
  临沂市罗庄区某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无标签火腿案(肉及肉制品)
 
  2026年4月8日,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临沂市罗庄区某食品加工厂的成品库冰柜内存放有未粘贴标签火腿成品,同时该冰柜内还放有单独的标签,标签上标有“XX德式猪腱子肉火腿”字样和日期“2026/03/21”,上述无标签的火腿共238个及标签282个,货值金额1666元。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03
 
  临沂市罗庄区某食品中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冷冻猪肋条案(肉及肉制品)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临沂市罗庄区某食品中心委托兰山某供应链中心分装的冷冻猪肋条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经调查,罗庄区某食品中心从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100箱冷冻猪肋条,由罗庄区某食品中心提供含有虚假内容的标签,委托兰山某供应链中心在其仓库进行分装,然后对外进行销售,货值金额8000元,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04
 
  王某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保健类食品)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检察意见书,王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经调查落实,当事人购进3箱固体饮料对外销售,经检验含有禁止添加的那非类西药成分,涉案货值4万余元。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05
 
  临沂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网络餐饮)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监测到的案件线索,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的临沂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初查,当事人在其抖音账号、经营场所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06
 
  罗庄区某馄饨馆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今麦郎葱香排骨面案(网络餐饮)
 
  2026年5月16日,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罗庄区某馄饨馆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后方货架上放有今麦郎葱香排骨面保质期至20260228共37袋、保质期至20260305共18袋、保质期至20260214共20袋,执法人员现场对超过保质期的上述食品依法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区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务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恪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全流程。我区各相关部门坚持食品安全风险零容忍,持续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高压态势严打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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