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粽子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端午节临近,粽子市场消费需求集中攀升,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活动大幅增多。为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规范粽子生产经营行为,现就粽子生产安全风险提示如下,请各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落实:
一
压实主体责任
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贯穿生产全过程,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
二
严把原料关口
生产前须对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面清查糯米、粽叶、咸蛋黄、叉烧、肉类、豆沙等各类原辅材料,严禁使用霉变、受潮、过期、变质及不合格原料投入生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强化源头风险防控。
三
严控微生物污染
要严控生产过程卫生管控,定期对生产设备、操作台、工器具、仓储区域进行彻底清洁消杀,杜绝生产环境脏乱、清洁消毒不到位引发的微生物滋生、交叉污染等问题。重点防控原料霉变、生产过程污染导致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等风险,配齐检验设备与专业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出厂微生物检验。
四
严守添加剂标准
必须严格执行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香精香料及加工助剂,坚决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防腐剂。严禁粽叶违规使用硫酸铜浸泡增色、咸蛋黄非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叉烧及肉类原料违规添加磺胺二甲嘧啶等非法添加问题。
五
强化储运管控
粽子产品对储存、运输环境要求较高,高温高湿、包装不严、反复解冻、储运不洁等均易造成杂菌繁殖、产品二次变质污染。各生产经营主体需严格规范仓储、运输、终端存放全流程管理,精准把控温湿度条件,确保产品包装密封完好。运输车辆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洁、消毒,严禁粽子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全程做好储运台账,严防终端环节二次污染、变质问题。
六
杜绝过度包装
严格遵照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规范开展粽子包装工作。严格执行粽子包装管控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禁止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质进行包装,鼓励采用简约、环保、绿色包装材料。严禁将粽子与高于其自身价格的产品混装销售。
各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照上述要求逐项自查,从源头到终端全过程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请各生产经营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勿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