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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一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6-06-16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460
  为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专项整治,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海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网络虚假宣传案
 
  北海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店铺“海某某食品旗舰店”通过直播及自行发布的宣传视频,多次使用“墨鱼里面的天花板”“鱿鱼干里的天花板级别”“天花板级别沙虫干”等用语推销海鲜干货。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商品达到所谓“天花板”级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本案系网络食品营销中滥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典型案件。部分经营者利用“天花板”等夸张、无法验证的表述吸引流量、误导消费者,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明确“天花板”类无依据的极限用语在直播和短视频中同样构成违法,对规范网络食品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警示和示范作用。
 
  案例二:北海市海城区某某海味店网络食品虚假宣传案
 
  北海市海城区某某海味店在淘宝网店“北海某某船晒海鲜干货”发布“花蟹肉干”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具有“抗氧化作用,保护细胞免受自由基损伤”“对心脑血管健康有益,有助于降低炎症和改善血脂水平”“预防心血管疾病”“预防贫血”等功效。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佐证上述宣传内容。截至查获,该商品已累计销售18.5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及第四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本案是网络销售普通食品违规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典型案件。花蟹肉干作为普通食品,不得宣传具有抗氧化、降血脂、预防心血管疾病等医疗功效。部分网店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营养丰富”等概念的信任,虚构食品保健及治疗作用,极易误导公众。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明确了普通食品网络广告的宣传边界,对遏制食品“功效化”乱象、规范农村及社区电商经营行为具有积极示范作用。
 
  案例三:北海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网络食品标签虚假标注典型案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某平台开设的“某某无糖食品店”经营的“某皇?中老年免疫球蛋白配方奶粉”产品标签上显著标注“0添加蔗糖”,但未按国家标准在标签中标注蔗糖的具体含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关于食品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的要求,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不予行政处罚,对其进行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本案是网络食品经营中“零添加”类虚假标注的典型案例,明确“零添加”标注须有据可查。食品经营者不得利用消费者对“无糖”“零添加”等概念的关注,进行误导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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