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内一家企业核发了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广州落地实施。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公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的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5类共14个品种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具体包括:
植物油。包括3种,分别是: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
调味品。包括2种,分别是:食醋、调味料酒。
酒类。包括4种,分别是: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
食糖。包括2种,分别是: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
淀粉糖。包括3种,分别是: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制度新、要求严、
新规落地时间紧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迅速响应、统筹推进
01
强化工作部署
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行政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及时发布办事指南,优化许可审批流程。
02
靠前服务企业
开展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政策宣贯,一对一指导帮扶提供许可审前服务,助力企业高效取证、合规经营。
重要提示
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广州市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可向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办理准运许可。
下一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加强对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食品安全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