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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自酿酒的消费提示

   2026-06-10 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850
  自酿酒、自泡酒是民间流传已久的传统习俗,然而,民间自酿酒缺乏标准化生产工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轻则损害人体健康,重则引发中毒、危及生命。为切实守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普及自酿酒消费认知,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消费安全提示:
 
  认清自酿白酒安全风险
 
  民间自酿酒、流动入户酿酒受生产场地、设备、环境制约,生产流动性强、规范性差,无原料核验、过程管控、出厂检验等安全把关环节。同时生产过程中易出现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导致甲醇、重金属、塑化剂等有害物质超标,饮用后会损害人体健康,情节严重时危及生命。
 
  明确酒类生产合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白酒生产须取得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资质。食品小作坊仅可生产粮食固态法白酒、低酒精度米酒,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酒类产品。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被低价等噱头误导,自觉抵制各类入户酿酒、私酿酒、散装自酿酒。
 
  规范选购酒类产品
 
  1.选购酒类请选择正规厂家、合法商铺渠道,仔细核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酒精度、配料等标签信息,留存消费凭证,坚决不购买无标识、无来源、私自勾兑的散装白酒。
 
  2.杜绝泡制、饮用含非食用物质的泡酒,不将药酒当作普通白酒饮用,防范中毒风险。
 
  3.若饮用自酿酒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肢体麻木、浑身乏力等不适症状,需立即停止饮用,及时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欢迎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投诉举报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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