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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采食野生蘑菇!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警示

   2026-06-10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460
  近期,雨水充沛,山林、路边、草地等户外区域野生蘑菇生长旺盛。部分市民误信“野生更鲜美”等说法,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导致上吐下泻、住院抢救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为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中毒事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就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发布如下风险警示:
 
  野生蘑菇毒性难辨,中毒后果严重
 
  肉眼无法鉴别毒性。野生蘑菇中有毒品种与可食品种外形极为相似,仅凭颜色、气味、虫蚁啃咬痕迹,或采用焯水、加大蒜、晒干等民间“经验”均无法准确判断毒性。毒蘑菇所含毒素异常顽固,常规烹饪无法破坏,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物。
 
  中毒后果危害极大。误食毒蘑菇后,轻则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导致脱水;重则引发幻觉、抽搐、昏迷,甚至造成肝、肾等多器官功能衰竭。部分中毒存在“假愈期”,患者在初期症状缓解后数日突然急剧恶化,抢救难度极高。每年中毒高发期均有家庭因误食野生蘑菇而发生悲剧。
 
  严守“四不”原则,严禁经营野生蘑菇
 
  市民须做到“四不”
 
  不采摘。对山上、路边、公园、田间等任何场所的野生蘑菇,一律不动手采摘,无论其外形多么鲜嫩或疑似可食。
 
  不购买。坚决不在街头摊点、私人售卖等渠道购买野生蘑菇,不轻信“正宗”“野生”等宣传。
 
  不食用。不论自行采摘、亲友赠送还是野外捡拾的野生蘑菇,一律不食用;家宴、聚餐等活动不加工使用野生蘑菇。
 
  不侥幸。不以“以前吃过没事”为由放松警惕。任何一次侥幸都可能付出生命代价。
 
  食品经营单位
 
  严禁销售加工野生蘑菇
 
  全市所有餐馆、食堂、农贸市场等单位,一律禁止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须严格把关,杜绝野生蘑菇流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全社会共防共治,及时举报违法线索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不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联防联控。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各社区、村镇、学校、医院、商家及街坊邻里积极行动,通过提醒、转发、宣讲等形式,重点面向老年人和户外作业人员普及“野生蘑菇不能吃”的安全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牢记。
 
  主动举报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违规销售野生蘑菇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举报。让我们携手管住手、管住嘴,远离野蘑菇中毒风险,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一口野味换不来健康,一时好奇可能带来一生遗憾。请将此风险警示转发给家人、朋友、邻居,家人平安,全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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