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萧山区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这一难而重大的民生实事,持续深化集成改革,通过构建“商户自治、平台主治、属地常治、部门智治、纪委督治、社会共治”“六治协同”体系,破解商户意识不强、平台协同不畅、属地联动低效等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治理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
部门智治
为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清风铁纪”专项整治工作,严明监管纪律、压实监管责任,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网络餐饮专项治理行动,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经营资质、后厨卫生脏乱差、食品原料过期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现对第二期网络餐饮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请广大餐饮经营者
对照自查,引以为戒
同时通过以案示警
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案例一:舒某某买卖他人营业执照从事网络餐饮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23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某公寓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对应2个不同品牌的外卖店铺,其中1个品牌认证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均为张某某,经营场所萧山市北市场,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后查明,经营者为张某某的营业执照系当事人花费1000元通过他人购买并开设外卖店铺,自2025年8、9月份开始,为增加收入获得更多的订单,当事人用该执照认证店铺委托第三方运营,累计经营额一万元左右。
【案件定性和处理结果】当事人在外卖平台经营店铺,销售裱花蛋糕,在开店过程中使用购买的他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该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立案侦查。
合规提醒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亦将买卖营业执照规定为犯罪行为,因此经营者以真资质立身,以真实信息入网,才能行稳致远。消费者在点餐前可通过外卖平台“营业许可资质”或“亮证经营”等栏目查询商家资质,核实信息后再下单购买。
案例二:杭州萧山某餐饮店违反《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案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托浙江外卖在线系统“AI+非现场监管”功能3次监测到当事人“阳光厨房”视频画面模糊,无法辨识厨房环境,经前2次系统自动短信提醒后当事人未改正,第3次执法人员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第4次监测发现摄像头角度偏移,厨房烹饪核心区域画面比例减损,当事人仍未改正到位。
【案件定性和处理结果】当事人未能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且经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醒
后厨是食品安全第一现场,“阳光厨房”为法定义务,不得以偏移、遮挡或断电等方式规避监控。经营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明厨亮灶”真正亮出来,抓好后厨环境卫生,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得放心。
案例三:杭州某餐饮管理公司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案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处置外线事项时发现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为代运营(客户)外卖店铺上传AI门头的情况。后查明:该餐饮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品牌线上店铺代运营服务,负责合作客户在各大外卖平台线上店铺的创建、管理和推广。该餐饮管理公司帮助合作客户创建外卖店铺时,统一上传AI堂食场景门头(店招),该堂食场景门头(店招)与合作客户线下实际场景不符。
【案件定性和处理结果】该餐饮管理公司帮助外卖店铺在平台上传与实际不符的AI堂食场景门头(店招)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醒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作为网络店铺代运营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为违法行为创造便利条件。
案例四:杭州某餐饮品牌管理公司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16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杭州某餐饮管理公司的后厨进行检查,在其冷菜间冰箱内发现有5袋待使用的“上海风味”牌红肠,已过产品标示保质期。该红肠使用方式为加热后直接切片装盘或者作为四宝饭的原材料,相应菜品也可直接在外卖平台订购。
【案件定性和处理结果】该餐饮管理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餐饮管理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商家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日常也要及时排查和清理原料库存,防止出现食品原料过期、腐败变质或包装破损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