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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期)

   2026-05-15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780
  为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遏制网络餐饮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切实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与合法消费权益,乐山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高频违法问题,强化日常巡查、投诉核查与专项抽检,从严查处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现向社会公布第二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案例1: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餐饮店网上刊载食品成分与标签不一致案
 
  2026年3月24日,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反映峨眉山市某餐饮店在外卖平台销售的“油炸骨肉相连”标注主料为猪肉,与实际不符。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铺上架的“骨肉相连”为外购预包装食品,配料仅含鸡肉、鸭软骨等,无猪肉成分,存在网上刊载食品成分与食品标签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中,聚焦线上菜品信息公示乱象的典型案例,紧盯外卖平台食品成分标注不实的小微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倒逼入网餐饮经营者规范线上信息发布行为,杜绝虚假标注,引导行业诚信合规经营。
 
  案例2: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店未规范存放过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2月12日,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入驻外卖平台的犍为某小吃店冰柜内存放1瓶已开封、超过保质期的“桂花果味酱”,未进行显著标示,也未单独存放于专用场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犍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聚焦网络餐饮后厨原料管理薄弱环节,直指过期食品存放不规范问题,精准排查潜在食品安全风险。执法过程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严守原料管理底线,健全库存检查、分类存放制度,也为基层网络餐饮原料监管提供实践样本,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案例3: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安排健康证过期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6 年 3 月 17 日,市中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入驻外卖平台的某餐饮店时,发现店内2名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超过有效期,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相关工作,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网络餐饮后厨操作隐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该案从严查处健康证过期上岗违法行为,破除经营者侥幸心理,督促入网餐饮经营者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筑牢从业人员准入防线,同时推动行业强化人员管理责任意识,规范用工行为,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案例4: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某糕点店涉嫌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案
 
  2026年4月24日,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辖区入驻外卖平台的某糕点店操作台上存放已开封、超过保质期的复配面包乳化膨松剂、泡打粉,涉嫌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目前,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违法线索移送沙湾区综合执法局办理。
 
  典型意义:食品添加剂是网络餐饮生产加工的重要原料,过期添加剂使用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该案精准排查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漏洞,严厉打击使用过期添加剂违法行为,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建立健全原料保质期自查制度,规范添加剂采购、储存与使用流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案例5: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查获牛华镇某餐饮店涉嫌证照过期案
 
  2026年4月16日,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时,发现牛华镇某餐饮店的《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已过期。同时,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但相关人员目前仍持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违法线索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典型意义:依法取得有效的《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网络餐饮平台应加强对许可或备案证有效时间的监督,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新相关资质,共同筑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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