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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汇”治理】上海市徐汇区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四期)

   2026-05-15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局2250
  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提升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打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真实、经营环境不达标、人员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第四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希望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以案示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案例一
 
  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安路分公司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案
 
  案情介绍
 
  2026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网络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随后的整改复查中,发现当事人完成整改并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法律分析
 
  当事人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及《中华人员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当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核心抓手,是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的重要手段。通过高频、闭环的自查自纠,形成“每日自查、每周排查、每月复盘”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规范内部管理,提升行业自治效能。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有助于督促企业担负起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从而切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二
 
  上海市徐汇区某饭店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案
 
  案情介绍
 
  2026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其反映在淘宝闪购平台购买的某饭店食物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接件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查见后厨加工间操作台上放置一瓶已使用的海天牌鸡汁调味料,标签信息为“生产日期:2025年8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开启后请冷藏”。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督促其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法律分析
 
  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当事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未按规定贮存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本案办理坚持“简案快办、要案慎办”原则,并确保落实整改闭环工作,切实守护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
 
  案例三
 
  上海某饮食合伙企业违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
 
  案情介绍
 
  2026年3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网络餐饮底数进行线下排查时发现,某入网餐饮店后厨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从业人员并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落实整改。后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回头看”检查,查见该名从业人员已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信息,确保整改闭环有效。
 
  法律分析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当事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本案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发现问题后当场责令整改、依法处罚,并跟进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既督促经营者规范从业管理,也进一步压实了网络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案例四
 
  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案情介绍
 
  2026年4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网络餐饮单位存在粗加工区域湿垃圾桶未加盖、水池区域地面油腻湿滑等问题,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在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
 
  法律分析
 
  当事人经营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当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餐饮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直接关系到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与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本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既及时纠正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也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督促网络餐饮经营者提升卫生管理意识,规范后厨操作环境,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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