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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出击!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肉制品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6-05-14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510
  为持续推进“铁拳行动”开展,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肉制品领域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近期查办的一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天津市滨海新区某食品店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5年8月1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经营的店铺售卖“泰式咸法酪”“泰兰德奶茶”。当事人未取得许可在美团平台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2
 
  天津市滨海新区某火锅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2025年12月3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4年10月14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网络店铺。2025年7月25日,当事人将原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于2025年8月4日在该地址取得名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某火锅餐饮店”的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3
 
  天津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5年9月17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美团平台开设外卖店铺,通过线上外卖和线下堂食的方式开展餐饮服务经营,在未取得自制饮品许可的情况下销售饮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动滨海新区网络餐饮、肉制品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力守护辖区群众食品安全。
 
  来源: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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