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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严查!第二批网络餐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

   2026-05-14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80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压紧压实外卖商家、外卖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大力查办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防范化解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坚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高新区某餐饮店对食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
 
  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案
 
  案情介绍:2026年3月9日,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外卖店铺上有商品“虫草花鲜打肉丸”销售,在商品页面未标识不适宜人群和可用限量。经调查,该店菜品“虫草花鲜打肉丸”是由虫草花(即蛹虫草)和猪肉丸煮制而成,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规定,“蛹虫草”属新食品原料,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在其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当事人对食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当事人采用新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未按照公告要求在外卖店铺商品页面进行说明、提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查办该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合法合规观念。
 
  案例二
 
  阜城县某外卖骑手涉嫌使用伪造健康证明
 
  从事网络餐饮食品配送工作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该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平台某外卖骑手办理的健康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符,健康证所盖公章名称为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执法人员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确认,该外卖骑手所持的健康证涉嫌伪造。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移交公安部门。
 
  案例评析:配送作为餐饮外卖的重要一环,其人员的健康状况对食品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外卖骑手使用伪造健康证明,难以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从而威胁公众身体健康。
 
  案例三
 
  阜城县某餐饮店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行为且部分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案情介绍:2026年3月16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在外卖平台上传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已超过有效期,部分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经调查,该店已办理新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但未及时在外卖平台上更新资质证件信息。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店内部分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
 
  案例评析:当事人线上食品经营证件未在外卖平台及时更新,线下部分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反映了在食品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和不足。本案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全面规范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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