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印发《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酒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和消费权益。
此次综合治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全区白酒、配制酒、散装米酒等重点品种,以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等为重点生产场所,以酒类专卖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网店、直播带货、会展营销等为重点经营场所,重点治理酒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品牌高档白酒“以假充真”,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假冒侵权问题,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明示或暗示饮酒功效,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对产品进行虚假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12月前集中开展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宣传营销等方面监管执法,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稽查等市场监管手段,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清理一批黑窝点、黑作坊,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将强化标准引领和技术支撑,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促进广西酒类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大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发现的酒类产品问题线索。
作者:周艳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