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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曝光网络餐饮违法第三类典型案件:转单他人加工制作

   2026-05-1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0
  编者按
 
  今年以来,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前4月已累计查处涉及虚假资质、超范围经营、转单加工、原料过期伪劣、卫生脏乱差等违法案件404起。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市市场监管局于5月7日公开曝光其中六大类22起典型案件。
 
  往期回顾:
 
  严查!重庆查处404起网络餐饮违法案件,这22起典型案件曝光
 
  重庆曝光网络餐饮违法第一类典型案件:伪造和未审查入网资质
 
  重庆曝光网络餐饮违法第二类典型案件:超范围经营冷食
 
  本期跟山山来看看
 
  第三类案件
 
  转单他人加工制作
 
  第三类:转单他人加工制作
 
  01
 
  大足区老三周餐饮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
 
  【案件速览】2026年3月,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舒若璇)经营场所已作为仓库使用,并未开展经营活动,但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的店铺却处于正常接单状态。经查,当事人接单后,转由其亲戚的门店代为加工制作餐品。
 
  【处理结果】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和警告的处罚。
 
  02
 
  万州区刘开明餐饮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
 
  【案件速览】2026年4月,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刘开明)在淘宝闪购平台中开设的“劉府厨馆·川式拌粉嗦嗦米粉”存在将网络订单委托给位于万州区周家坝街道的另一经营者加工制作的行为。
 
  【处理结果】万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和警告的处罚。
 
  案件警示:
 
  当事人通过“转单加工”从事外卖活动,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极易掩盖非法加工制作行为。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予以警告处罚,若拒不整改,还将面临罚款等进一步处罚。
 
  此案提醒外卖经营者,外卖订单应当由本店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完成加工,委托他人加工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如发现送餐商家与下单商家不符等异常情况,请留存证据并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压缩非法经营主体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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