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连云港市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2026-05-08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900
  连云港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向社会集中曝光第三批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作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东海县某外卖经营者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设施设备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26日,东海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外卖平台线下经营者实地核查时,发现东海县石榴街道某鸡排店存在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餐饮服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设施设备,容易造成食材交叉污染,持续影响食材安全。餐饮经营者需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设施设备维护清洗落到实处,自觉守护消费者饮食安全,推动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二
 
  灌云县某餐饮店超范围经营、未公示健康证、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24日,灌云县市场监管局对外卖平台线下经营者开展核查时,发现该县伊山镇某餐饮店存在超范围经营、未公示健康证、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及加工环境欠佳等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下架相关产品,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暴露出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漠视合规要求的问题。入网餐饮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照许可项目开展经营,切实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把好原料“采购关”,主动公示相关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三
 
  赣榆区某外卖经营者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未配备防蝇设施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9日,赣榆区市场监管局在实地核查外卖平台线下外卖经营者时,发现赣榆区塔山镇某外卖经营者存在加工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以及店内未配备防蝇设施等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该案外卖经营者从事加工食品的工作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未按规定落实防蝇措施,暴露出其卫生安全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该案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基础硬件保障,也是食品经营者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的基本要求。
 
  案例四
 
  连云区某餐饮店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和更新经营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23日,连云区市场监管局在实地核查外卖经营者时,发现连云区嘉瑞宝商场一层某餐饮店线上(美团外卖APP、淘宝闪购APP)店铺上传的证照信息与实际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在相关平台下线,信息更新上传后方可在线上经营。
 
  案例评析:当事人未按要求更新网络餐饮服务相关信息入网从事外卖活动,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经营者必须牢固树立经营合规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线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
 
  徐圩新区某餐饮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26日,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投诉举报时发现,该区某外卖经营者存在未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食品经营主体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严强化食品采购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树立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案的查处,明确警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