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销售快速发展,外卖、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层出不穷。平台管理责任虚化、入网信息造假、虚假宣传等问题也随之而来。针对这些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有力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于4月开始,组织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虚假宣传违法线索,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严厉打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1.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行为,严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2.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严禁打着专家旗号“穿白大褂”背书、宣称疾病治疗功效;
3.严厉打击平台机构违法行为,督促平台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公开征集十类虚假宣传行为线索:
1.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
2.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功能。
3.食品广告明示或者暗示相关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4.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及医护、营养等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名义、形象,为食品做虚假推荐、证明,误导消费。
5.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信息,或者篡改、伪造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信息,误导消费。
6.采用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或利用技术手段篡改直播间真实数据、营造虚假人气等。
7.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审核查验不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或处置不当。
8.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组织、教唆、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9.直播营销人员未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10.其他网络食品销售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此项整治旨在实现“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治理一批乱象问题、清理一批违规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建立一批制度机制”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