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发现和解决肉制品生产经营中潜在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市场销售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鼎灿食品经销处生产标签未按规定标注肉制品案
2026年3月,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鼎灿食品经销处生产的预包装肉制品标签未按规定标注小作坊名称、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铜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程某某无证生产卤肉制品案
2026年2月,铜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程某某从事生产加工卤肉的场所生产加工条件不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标准要求,且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上述行为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亚平肉店经营掺假掺杂肉制品案
2025年12月,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商州区亚平肉店购进酱猪龟腱肉冒充牛肉进行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延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延安市宝塔区江某某生产经营掺假掺杂肉制品案
2025年9月,延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延安市宝塔区商户江某某购进猪肉经卤汤二次加工后冒充牛肉进行销售。上述行为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凤凰鲜肉店使用不符合要求照明设备案
2026年4月,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凤凰鲜肉店经营区上方悬挂灯光颜色为粉紫色的无标识信息照明设施。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