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电梯安全管理,压实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2026年4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小区电梯问题整改协调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新市区街道办、文景路社区、市应急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6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传达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详细解读了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查项目及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讨论问题电梯整改期间,电梯停用应对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部门明确界定各自职责,解决违建、电梯整改等问题,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在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职责与义务,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会议针对部分电梯存在的按键失灵、轿厢异响以及楼层显示混乱、电梯门无法正常开合、维保不及时、日常巡检不到位、应急救援响应迟缓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目前已对存有安全隐患的电梯停用整改,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限期提交电梯整改报告,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乘客安全。
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了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和方向。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电梯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辖区内电梯安全运行,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乘梯环境。(杜志锋、汪招屹、廖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