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请各相关主体严格遵照执行:
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责任
(一)
健全管理体系,配齐管理人员
设置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平台经营规模、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平台《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日常巡查、实地抽查、风险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平台主要负责人对平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
严格准入审查,落实实名登记
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通过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实质性审查,确保资质真实有效、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场景一致,网店名称、经营地址、许可地址、实体门面信息相符,坚决杜绝无证、假证、套证、超范围经营主体入网。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登记信息,相关档案留存不少于二年。
(三)
规范信息公示,强化技术支撑
为入网经营者信息公示提供必要技术支持,督促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门店照片、经营地址等信息。对不提供堂食的经营者,督促设置“无堂食”标识;对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设置相应链接标识并在页面予以区分,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十四日。
(四)
加强风险管控,及时处置隐患
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通过监测、巡查、抽查等方式识别食品安全风险,定期开展调度分析,每月组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形成纪要。发现入网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的,立即制止、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采取警示、限流、暂停服务、关闭店铺等管控措施。
(五)
配合监管执法,落实信息报送
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线索处置等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鼓励平台间共享违法违规信息,实施信用联动约束。按规定于每年1月和7月,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资质等身份信息。
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责任
(一)
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
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关键风险点和管控要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风险管控、隐患整改、事故处置等责任。
(二)
健全管理体系,配齐管理人员
对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落实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规范操作。
(三)
依法取得资质,规范经营行为
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场所经营。向平台提交的经营资质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门面招牌一致,不得使用虚假资质或者冒用他人资质入网经营。
(四)
规范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在网店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醒目标识。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
严控加工过程,保障餐食安全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餐食。
(六)
规范配送管理,保障配送安全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开展配送业务的,应加强配送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管理,督促配送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规范配送操作,防止餐食在配送过程中被拆封、污染或调换。委托第三方配送的,严格审核受托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督促落实贮存、温控、容器清洗消毒等防控措施。
(七)
规范包装配送,防范过程污染
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密封包装,确保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大力推广“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三、严守法律红线,明确责任后果
食品安全无小事,责任担当是底线。各相关主体需高度重视,对照法律法规及本告诫书,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主体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梧州市网络餐饮市场良好秩序,携手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