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恩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网络餐饮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公布首批典型案件如下:
01
恩施市个体经营户董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案(办案单位:舞阳坝市场监管所)
2026年3月18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58.71元;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当事人在拼多多销售“恩施油香”的相关违法线索,该局执法人员遂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将其从他人餐饮店购买的食品,包装并加贴自制食品标签后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2
恩施市向家寨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及使用的食品标签不合法律规定案(办案单位:舞阳坝市场监管所)
2026年1月29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及使用的食品标签不合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①牛蹄筋(又名:火锅蹄筋)2袋(2.5kg/袋)、②牛鞭花(生制品)0.76kg、③仿沙鱼唇(生制品)1袋(0.5kg/袋)、④黑椒汁调味酱1瓶(0.1kg/瓶)、⑤“天农流香” 扇子骨边料1件(10kg/件);2、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1月18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落实湖北省、恩施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中发现,当事人厨房加工区待使用的牛蹄筋、牛鞭花(生制品)、仿沙鱼唇(生制品)、黑椒汁调味酱等食品原材料已超过保质期,“天农流香”扇子骨边料包装上未标示保质期、生产商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
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的食品标签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3
恩施市优美厨小吃店未取得网络餐饮经营许可在美团平台提供餐饮外卖服务案(办案单位:七里坪市场监管所)
2026年4月2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餐饮经营许可在美团平台提供餐饮外卖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2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落实湖北省、恩施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中发现,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餐饮经营许可在美团平台提供餐饮外卖服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及《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4
恩施市老周夜市小十街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办案单位:六角亭市场监管所)
2026年3月27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27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落实湖北省、恩施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中发现,当事人购进五花肉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疫证明和肉制品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5
恩施市塔斯叮餐饮店涉嫌侵犯“塔斯汀”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办案单位:龙凤市场监管所)
2026年3月11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中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026年3月2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落实湖北省、恩施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中发现,恩施市塔斯叮餐饮店设置有“塔斯叮中国汉堡”门头、在网络平台中开办有“塔斯叮中国汉堡”店铺,并加工制作汉堡、炸鸡在线上线下销售,其“塔斯叮”与知名餐饮品牌“塔斯汀”仅一字之差,店铺头像、LOGO、“中式汉堡”宣传语均与“塔斯汀”官方高度相似。“塔斯汀”注册商标持有人出具了侵犯其“塔斯汀”商标专用权的辨认意见。
当事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认定的规定,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办理中。
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鼓励外卖骑手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作用,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来源:法规股、食品监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