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全市网络餐饮经营秩序,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过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近期,在日常监管、网络巡查及群众举报核查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现公布其中7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行业守法诚信经营,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邵东市某餐馆套用他人入网资质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
案情介绍:近日,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邵东市某餐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通过其美团外卖平台的网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查,当事人套用他人证照资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属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通过套用他人证照在网络平台违规经营,不仅违反了食品经营资质真实有效的基本原则,更导致线上店铺信息与线下实际经营主体不符,难以追溯食品安全责任,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对其依法查处,既是对商家违法经营行为的惩戒,也倒逼网络交易平台强化入驻商户资质审核义务,从源头防范“证照不符”“无证经营”等乱象。此案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网络餐饮服务秩序,为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筑牢监管防线。
案例二:某咖啡有限公司分店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案情介绍:近日,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咖啡有限公司分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多项食品安全问题:食材贮存区食品与非食品混放;2026年1月12日至3月17日期间,“日管控”记录未按要求落实;食材贮存区环境卫生不整洁,外包装纸箱未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要求。
经查,上述三项问题已于2025年9月日常监督检查中被发现,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时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改字(2025)2107369号)并予以警告,但当事人未彻底整改,其行为属于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在被责令整改并警告后,仍未纠正食材混放、贮存区脏乱、“日管控”记录缺失等问题,属于典型的“屡教不改”,其行为不仅漠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更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风险。监管部门的依法查处,彰显了“违法必究、拒不整改从严”的鲜明态度,既对企业形成强力震慑,也督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案例三:隆回县某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案情介绍:近日,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当地某餐饮店在抖音店铺销售的“霉豆腐渣”标签存在虚假内容。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霉豆腐渣、鸭掌包等食品,且自行使用标签打印机打印含虚假信息的标签张贴于食品上,通过抖音店铺对外销售,同时存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需取得许可、禁止虚假标注标签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相关规定。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标签打印机,并处罚款。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既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销售食品,又通过虚假标签、冒用厂名厂址误导消费者,不仅违反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更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暴露出部分入网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漠视合规要求的问题。群众举报为案件查处提供了关键线索,监管部门的依法严惩,彰显了对网络食品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既警示同类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也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网络食品,共同维护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
案例四:邵阳县某餐饮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健康证、使用过期食品案
案情介绍:近日,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邵阳县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失效;经营者不能提供冰柜中的冷冻食品的合格检测证明及供货方经营资质手续;调味品区使用的“滴滴香山胡椒调味油”已超过保质期2个月。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失效、冷冻食品无合格证明与供货资质、使用过期调味油等问题,多重违规叠加,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较大风险。尽管当事人已当场整改并销毁过期食品,但仍暴露出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问题。监管部门的依法查处,既对商家形成有力震慑,也再次明确: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原料管控等制度,守住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此案对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案例五:邵阳县某蛋糕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案情介绍:近日,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邵阳县某蛋糕店(入网食品餐饮名称:某食品)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在经营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购进食品原材料时未履行查验义务,无法提供原料合格检测证明及供货方经营资质手续;销售散装食品时,未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相关标签标识内容不规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当场给予警告。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难以追溯食品原料安全来源,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未明码标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尽管此次处罚以责令整改和警告为主,但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食品经营全流程规范的重视。此案警示各类食品加工经营者,尤其是入网商户,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价格公示等法定义务,从源头上把控食品安全,以规范经营守护消费者权益。
案例六:邵阳县某特色早餐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
案情介绍:近日,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地某特色早餐店自制的红豆包和白面馒头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上述食品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同时查明,该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虽持有合法经营资质,却在自制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且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反映出部分小餐饮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规范的漠视。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而进货查验记录的缺失则不利于追溯问题源头,均存在潜在风险。监管部门结合情节依法处罚,既体现了执法温度,更通过案例警示小餐饮经营者:无论经营规模大小,都必须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善台账管理,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七:洞口县欧阳某无食品小经营许可证无照销售凉菜案
案情介绍:近日,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欧阳某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从事凉菜制作与销售活动,现场摆放有待售凉菜成品及未加工的原材料。但当事人无法出示《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其行为属于无证无照违法经营。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凉菜制作销售,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关于经营需依法取得证照的规定,以及《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凉菜属于易腐易变质食品,其制作销售需符合严格的卫生条件和资质要求。本案中,当事人无证无照经营,且无法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监管部门的依法查处,不仅震慑了农村地区类似违法经营行为,更通过“处罚+教育”引导当事人补办证照、规范经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此案以典型案例释法,强化了农村小微食品经营者的守法办证意识,对规范乡村食品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起到积极作用,既提升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认可度,也为县域食品安全治理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网络餐饮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容不得半点疏忽。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亟待改进。下一步,邵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网络餐饮专项检查,通过常态化线上监测与线下抽查相结合,紧盯平台审核把关与商户合规经营两个关键环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规范经营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理性点餐、依法维权。通过多方协同发力,推动网络餐饮行业向更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欢迎社会各界单位及个人积极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热线:12345/12315。举报来信来函来访地址: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邮编:422000),信封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
供稿:食品大队、执法协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