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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外卖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在行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四期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6-04-08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300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推进“外卖统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现将第四期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深圳市宝安区某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涉嫌在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网络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宝安区某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外卖平台公示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为“深圳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正规样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不一致,涉嫌使用虚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将违法情况通报外卖平台,平台已下架该店铺。
 
  案例二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某某凉茶店涉嫌购买麻黄草用于制作和销售凉茶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对网络餐饮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某某凉茶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已开封使用的麻黄草一包。
 
  处理结果
 
  麻黄草不属于《药食同源目录》中规定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制作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将相关立案侦办情况通报外卖平台,平台已下架该店铺。
 
  案例三
 
  深圳市龙岗区某某餐饮店涉嫌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网络餐饮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某某餐饮店开展突击检查。经查,当事人未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及贮存等场所,无法满足食品加工经营的基本条件;同时,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不符合餐饮服务过程控制的卫生要求。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处罚。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将违法情况通报外卖平台,平台已对其暂停服务,其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上线。
 
  每一位消费者都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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