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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期)

   2026-04-01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580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宿迁市全面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作用,现将首批典型案例向社会集中公布。
 
  案例一
 
  泗洪县某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案
 
  2026年3月12日,泗洪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查”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民反馈要求,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餐饮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在从事餐饮服务,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显示“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3日”,已超出有效期。该店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的资质证明。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鲜奶店涉嫌伪造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案
 
  2026年3月25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鲜奶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在淘宝闪购、美团公示的《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备案机关并非该局。执法人员登录“江苏省食品经营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也未查询到该店备案信息。据当事人称,《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是由外卖平台业务员代为伪造,用于开通外卖资质。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相关规定,于3月30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对涉嫌伪造《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的犯罪线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
 
  宿城区某餐饮店涉嫌将外卖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
 
  2026年3月23日,宿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家门头为“某东北菜”的A餐饮店,门上贴有“取菜向南某地道川菜”字样,店内无任何食品加工痕迹。执法人员至A店南侧门头为“某地道川菜”的B店,发现该店正在进行食品加工,现场有“某东北菜”字样订单,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该订单的制作,制作完成后放置在B店内,最终由骑手取餐配送。经查,两店实际均由张某经营,分别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同一外卖平台上线外卖业务,但两店外卖订单实际均由B店加工制作。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A店改正,并给予警告。
 
  案例四
 
  沭阳县某餐饮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
 
  2026年2月2日,沭阳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某餐饮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韩某未按规定取得健康证明,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2026年3月19日,沭阳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韩某仍未取得健康证明,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五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4家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3月23日,苏宿工业园区科技人才与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某奶茶店、拉面店等4家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区域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在证照资质管理、加工制作、人员健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对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推进网络餐饮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此也郑重提醒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服务没有“监管盲区”,食品安全没有“侥幸空间”,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诚信自律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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