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效,净化网络餐饮行业生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示,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诚信经营。
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及未如实公示入网餐饮服务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9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美团平台运营的外卖店铺使用虚假的堂食照片,另在淘宝闪购平台公示的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与实际情况不符。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款500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对涉案外卖店铺进行整改。
典型意义
本案为网络餐饮领域典型的“线上线下信息不符”违法案例,直指当前网络餐饮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实等问题。本案的查处警示网络餐饮从业者除了要保证食品安全外要严守广告真实性底线、履行信息如实公示义务。
某网络餐饮经营户未落实卫生与防蝇要求逾期不改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4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就餐区醒目位置未悬挂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未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未配备有效防蝇设施,食品加工区域苍蝇较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食品加工区域仍无任何防蝇设施,加工设备、桌面、墙面残留油污与积垢。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全部整改,承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典型意义
网络餐饮经营者必须保持后厨环境整洁,配齐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按规定公示信息、持证上岗。但一些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的经营户被执法人员查处后,会采取敷衍、拖延的态度应付监管。执法人员用实际行动告诉经营者食品安全底线不容挑战,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某面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13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面店(个体工商户)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为消费的顾客提供机打碳酸饮料,该店内饮料机配套正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已经超过食品保质期。当事人涉嫌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该案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
本案的查处,再次以严厉的执法态势警示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覆盖所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记录、贮存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制度,确保无一遗漏。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后厨、吧台操作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知各类原料、添加剂的特性、使用规范和保质期要求,杜绝因管理疏忽导致的违法风险。
某公司出借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19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9家正常经营的餐饮档口均违规使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其中7家档口还将该公司的相关证照上传至美团外卖平台,用于网店经营的资质审核及商家资质信息公示,以此完成线上开店流程并开展外卖经营。经查,A公司系美食城的出租经营方,主要从事店铺租赁及企业管理服务,上述9家餐饮档口均为其承租商户。因A公司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为方便租户尽快开业,自租户租赁档口之日起,便将A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件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各租户,默许并允许其将上述证照用于线下经营及线上外卖平台开店经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法部门聚焦餐饮集中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排查,精准聚焦多家租户共用出租方证照的规模化违法问题,从严核查、厘清完整违法链条,坚决依法追究出租方违法责任,形成强有力的监管震慑,最终通过构建全流程监管闭环,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守护群众饮食安全。同时,对当事人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证照出借行为的违法性和风险隐患,主动承诺配合调查、督促租户规范经营,既依法实施处罚,又注重引导当事人主动整改,体现了柔性监管与刚性执法的有机结合,提升了监管的温度和实效。
下一步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将
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
推动平台落实审核责任
商家落实主体责任
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