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护航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筑牢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现将首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网络餐饮行业守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
景区某餐饮店伪造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案
【基本案情】2025年2月6日,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美团平台入驻商户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在美团平台公示的小餐饮信息卡系伪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小餐饮备案公示卡是小餐饮商户合法经营的“身份证”,承载着经营主体资质、食品安全承诺等关键信息。伪造此类证件,会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商户得以入驻外卖平台,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此类行为,可以有效阻断问题食品流向消费者的渠道,构建起守护公众健康与安全的重要防线。
案例二
高邮某咖啡店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5年1月8日,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店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饿了么平台销售非食品原料(雪燕)生产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雪燕作为非食品原料,被用于食品加工,直接突破食品安全底线。此类行为破坏市场诚信体系,削弱公众对外卖食品的消费信心。执法部门以“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模式精准打击,既切断问题食品的流通渠道,也警示餐饮从业者严守法律红线,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震慑效应。
案例三
邗江某食品店未按规定
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21日,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的“风驰大牛跑车男生创意”蛋糕,将非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塑料玩具)摆放在裱花蛋糕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应当无毒、清洁。当事人未采取隔离措施,将塑料玩具等非食品相关物品直接接触蛋糕,存在交叉污染风险,违反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快速核查处置、依法处罚,是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的具体实践,既督促经营者强化食品制作全流程风险管控,也推动监管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小编的话】
网络餐饮不是“法外之地”,食品安全不容“打擦边球”。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执法力度,守护市民每一餐的安全。
如您发现网络餐饮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