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平台及代理商(合作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123号令)《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3月20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餐饮平台及代理商(合作商)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郭太出席会议,市局相关科室、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相关网络餐饮平台及代理商参会。
会上,市局网监科聚焦平台代理商备案信息变更、配送环节管控、消费者权益保障、投诉处置流程优化、合作协议规范签订、风险预警防控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行政指导。餐饮科通报了当前网络餐饮平台的突出问题并组织参会主体集中学习市场监管总局123号令,进一步明晰责任边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郭太,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紧盯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个必须”要求,各平台及代理商对标食安法规,将主体责任贯穿经营全流程:严把商户准入关、严抓日常管控、规范配送管理、严守安全底线,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全方位压实主体责任,夯实行业安全根基。二是强化安全管控。统筹抓好经营安全与用户信息安全,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全流程,严防信息泄露滥用,保障消费者和商家信息安全。重视配送员人身安全,完善保险配置,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各平台及代理商要学法守法、自查自纠、压实责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守护市民饮食安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快处机制。平台要创新监管模式,运用AI+智慧监管推动餐饮单位后厨透明化,让消费者“看得见、放心点”。引导经营主体申报属地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树立诚信标杆;严格落实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确保24小时内响应办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信息来源: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