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六起“坑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2026-03-19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820
  近年来,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对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行为高压打击态势,严格监管、铁腕执法,查处了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案件,现选取6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苏仙区某生活体验馆虚假宣传案
 
  2025年11月5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苏仙区某生活体验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9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以“10元/人/月作艾灸”及“消费赠礼”为噱头吸引老年顾客办理会员消费,并通过微信群聊及会销方式,向老人宣传其销售的破壁松花粉复合益生菌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至案发时,当事人销售破壁松花粉复合益生菌209盒,涉案货值金额39652元,违法所得1290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湖区博某生活馆虚假宣传案
 
  2025年11月20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北湖区博某生活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548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以“低价泡脚”吸引老年顾客办理会员,在泡脚过程中通过播放视频、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所销售的诺丽果粉特殊膳食食品、特膳复合益生菌粉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功能。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查明的货值金额为34000元,违法所得为11548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排毒养生中心发布含有法定禁止内容的广告案
 
  2025年10月17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郴州市某排毒养生中心发布含有法定禁止内容的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销售神蜉酒,通过宣传册宣传其对“脑干梗死”、“小脑出血”“白癜风”“糖尿病”等疾病的预防、治疗效果。当事人销售AI数字细胞修复仪,通过宣传册宣传其对“高血压”“冠心病”“前列腺炎”“胆囊炎”等疾病的治疗功能。宣传册上印有对疾病具有治疗功效的文字、和案例。因销售数量和使用人次无法确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发布含有法定禁止内容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湖区锦某生活馆虚假宣传案
 
  2025年11月20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北湖区锦某生活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108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以“低价泡脚”活动吸引老年人消费,在顾客泡脚时以视频播放、口头讲解等方式,向顾客推销所销售的诺丽果粉特殊膳食食品、特膳复合益生菌粉、维生素K2等产品,并宣传具有抗菌降压、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调节血糖、抗氧化、预防肿瘤等作用。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查明的货值金额为33080元,违法所得为11108元。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宜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宜章县某健康咨询服务馆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31日,宜章县市场监管局对宜章县某健康咨询服务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在销售“XPZR普众人温热电场能量仪”过程中,通过会议宣讲、PPT演示等形式,宣传该产品具有“活化细胞、净化血液、调节自律神经、缓解疼痛、增强新陈代谢、提升免疫力”等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功能。经查证,该产品为普通仪器,不具备上述功效,其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宜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嘉禾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嘉禾县某百货店虚假宣传案
 
  2025年4月17日,嘉禾县市场监管局对嘉禾县某百货店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邀约顾客到店内参加宣传销售活动,对其销售的麻花、怀山药粉等普通食品,宣称为“央视、卫视上榜品牌”,并在大厅横幅及展板标注“传承中医文化、探索怀药传奇”等字样,但不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相关证明,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嘉禾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该批案件的查处有效打击了针对老年群体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对同类经营主体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消费,警惕各类涉老虚假宣传陷阱。广大市民如发现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稿源:执法支队  周嘉琪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