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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行政指导

   2026-03-09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10
  2026年3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做好新规的落地实施,进一步压实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月5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行政指导会。全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共41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对连锁企业总部如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进行了实操培训。对“生鲜灯”整治、“牧运通”肉商码更新、特殊食品销售风险与舆情防控要点等工作作出了专项部署。此次行政指导会旨在通过强总部、分级管、闭环控、严处罚、重科技五大举措,构建起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又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消费者食品安全提供更加坚实保障。
 
  会议要求连锁企业总部要按照新规要求,强化对门店、仓储以及食品销售全过程的“穿透式”管理。一是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新规落地见效。二是全面梳理风险,聚焦食品采购、贮存、配送、销售等关键环节,抓严抓实管控措施。三是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续提升管理能力;四是运用互联网+AI技术赋能,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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