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外卖经营者经营行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一批网络餐饮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01
美团平台阳谷代理分公司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5年5月29日,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美团平台阳谷代理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给予了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5年6月3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02
优贝诺蛋糕鲜花店(鱼丘湖店)疑似伪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网络经营案
2025年6月19日,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省局下发第二批外卖平台问题数据开展现场核查。在对系统关联不上的异常经营者迎宾蛋糕鲜花(鱼丘湖店)开展核查时,发现该店在京东外卖已更名为优贝诺蛋糕鲜花店(鱼丘湖店)。经现场核查,该地址未发现优贝诺蛋糕鲜花店。经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查询,未查询到该店所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初步认定优贝诺蛋糕鲜花店(鱼丘湖店)的店铺无实际经营地址,系伪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网络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高唐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至高唐县公安局。
03
聊城市茌平区某酒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案
2025年7月31日,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茌平区某酒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在美团、饿了么平台违规销售“捞汁小海鲜”“柠檬凤爪”等冷食。经查,该酒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无冷食制售资质。该店制售凉菜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三项行政处罚:1.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菜刀1把、菜板1个、保鲜盒1个;2.没收违法所得410.8元;3.罚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