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食品生产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将陆续复工复产。为严防复工复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每日开展风险排查,每周组织隐患治理,每月进行调度总结,确保风险隐患及时闭环整改。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履职能力的培训考核,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复工前全面核查直接接触食品员工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严禁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上岗。强化个人卫生管理,进入生产区域前须严格执行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开展全员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要点,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全面清查生产物料
彻底盘点库存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及半成品,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废弃物料按规定记录处置。确保原料库、成品库温湿度、通风、离地离墙等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保障物料质量稳定。
四、维护生产环境设施
复工前开展厂区、车间、仓库大扫除,彻底清洁消毒,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虫害滋生。全面检查、清洗消毒生产设备及管道,维护保养设施,确保计量器具检定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防蝇帘、挡鼠板、灭蝇灯等“三防”设施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五、严控生产过程质量
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艺和关键控制点参数组织生产,加强在线监控记录,防止交叉污染和异物混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须严格按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工艺生产,不得擅自变更,并逐批次核对标签说明书内容,确保与注册或备案信息一致。
六、落实出厂检验制度
严格履行出厂检验义务,对每批次产品查验合格证明和安全状况,做好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加强检验人员能力建设,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实验室管理规范。
各食品生产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复工复产前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共同筑牢节后食品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