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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单位复工复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提示

   2026-02-26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830
河南省各食品生产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将陆续复工复产。为严防复工复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每日开展风险排查,每周组织隐患治理,每月进行调度总结,确保风险隐患及时闭环整改。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履职能力的培训考核,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复工前全面核查直接接触食品员工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严禁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上岗。强化个人卫生管理,进入生产区域前须严格执行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开展全员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要点,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全面清查生产物料
 
  彻底盘点库存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及半成品,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废弃物料按规定记录处置。确保原料库、成品库温湿度、通风、离地离墙等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保障物料质量稳定。
 
  四、维护生产环境设施
 
  复工前开展厂区、车间、仓库大扫除,彻底清洁消毒,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虫害滋生。全面检查、清洗消毒生产设备及管道,维护保养设施,确保计量器具检定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防蝇帘、挡鼠板、灭蝇灯等“三防”设施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五、严控生产过程质量
 
  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艺和关键控制点参数组织生产,加强在线监控记录,防止交叉污染和异物混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须严格按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工艺生产,不得擅自变更,并逐批次核对标签说明书内容,确保与注册或备案信息一致。
 
  六、落实出厂检验制度
 
  严格履行出厂检验义务,对每批次产品查验合格证明和安全状况,做好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加强检验人员能力建设,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实验室管理规范。
 
  各食品生产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复工复产前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共同筑牢节后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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