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午马年春节将至,阖家齐聚,尽享美味的“年夜饭”,如何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作出以下消费提示,祝大家春节愉快!
“年夜饭”家庭制备
1.厨具与餐饮具要做好清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选择新鲜、无变质的原材料,使用前需认真清洗,并烹饪至完全熟透。肉类、海鲜等食材应充分加热,避免食源性疾病风险。
3.湿粉类食品(如湿河粉、米粉)及泡发的木耳、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
4.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防止加热不透。
5.购买预制菜品,应通过正规渠道,查看产品标签是否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等,确保所有信息规范齐全。
6.食用预制菜品前,应充分解冻,并在高于70℃的温度下加热超过10分钟。建议一次性食用完毕,避免隔餐隔夜食用。
7.制备餐食前洗净双手,烹饪过程中保持手部清洁。
“年夜饭”外出就餐
1.优先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口碑良好的餐饮单位。
2.若食用凉菜、生食水产品、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需确认餐厅具备相应经营资质。
3.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及其相关制品等,避免食用可能含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如果家人有食物过敏问题,要仔细询问菜品的具体配料。
4.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5.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感染;留意食物新鲜度和感官性状,不吃异常食物。
6.结账时应注意核对账单明细,留存好发票、小票、优惠宣传页及照片等凭证,以便合法权益受损时维权有据。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请及时就诊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年夜饭”外卖点餐
1.下单前,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评价,优先选择近距离、信誉好的餐饮单位。
2.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开启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3.尽量避免选择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4.根据个人食量合理下单,倡导无接触配送,尽量自备餐具,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与食物浪费。(供稿: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