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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湖南公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食品领域

   2025-12-25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150
  今年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深入推进“铁拳行动”“铸剑行动”,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四、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娄底市某豆制品批发配送中心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及相关违法行为案
 
  【案件速览】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实某豆制品批发配送中心存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经营预包装香干并销售至多家超市及商行;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未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等多项违法行为。经检验涉案食品质量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其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7422元、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产品及工具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豆制品是群众“菜篮子”中的常见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出厂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保障食品质量的关键制度,标签真实则是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保障。涉案食品虽然经检验合格,但无证生产、标签造假,突破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定准入与信息公示底线,也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性风险。该案的查处既强化了生产许可的刚性约束,也警示食品企业需严守全流程合规要求,对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五、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百货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酸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案件速览】
 
  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显示,长沙市雨花区某食品百货店通过淘宝店铺销售的某黑芝麻油产品酸价项目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不在其注册地址经营。采取电话、短信、联系淘宝客服、向淘宝平台及所在地监管部门发函协查等多种手段,均无法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导致案件调查一度中止。后经与司法机关联动协作,发现经营者通过另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继续在淘宝店铺开展经营活动,恢复案件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第十三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鉴于当事人拒绝、逃避调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2024年10月,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依法作出罚没85350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者作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该案是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直击“过程控制”失效与“技术性违规”风险的一类典型案件。其意义不仅在于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在于它精准揭示了现代食品工业生产与加工环节中,两种性质不同但危害性明显的常见安全隐患,对全行业的规范操作、科学管理和风险防控具有深刻的警示与指导作用。同时,该案针对经营者逃避监管、拒绝调查的恶劣情节,依法处以罚款、吊销许可、禁止从业等处罚,彰显了以严法惩治违法的震慑效果。(供稿:执法稽查局 王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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