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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的风险提示

   2025-12-25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190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即将进入旺季,食品安全风险和舆情风险将随之增加。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各岗位人员履职到位,规范操作。
 
  三、严格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干净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定期对设施设备、容器工具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范穿戴工作衣帽,杜绝带病从业。
 
  四、强化过程风险控制。严把进货查验关,确保来源可溯,杜绝采购来源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杜绝超范围超限量添加及非法添加行为。规范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安全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五、规范标签标识管理。食品标签应当清晰标注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法定内容,杜绝虚假标注、夸大宣传,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应当符合对应规范标准要求。
 
  六、落实智慧监管要求。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装和使用AI监控设备,接入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如实上传生产经营数据,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实施可视化非现场监管。
 
  七、强化应急预防处置。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置。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抽检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守安全底线,共护全省食品安全环境!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 | 食品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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