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1月全市启用“AI+非现场监管”系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秉持守护群众网络餐饮安全之初心,聚焦证照公示、后厨操作规范、经营行为合规等重点环节,依托智能巡查与数据固证,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系统锁定并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江山市某奶茶店未实时公开
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案
2025年6月19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奶茶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美团平台上未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AI+非现场监管”模式推广后,该奶茶店在2025年11月2日、4日、6日被“互联网+AI”系统连续三次抓拍到摄像头角度偏移,未见厨房烹饪核心区域。2025年11月7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内部确实存在摄像头角度偏移,未对准厨房烹饪核心区域问题。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2
柯城区查办外卖在线阳光厨房
AI抓拍鼠患案
2025年11月4日,外卖在线阳光厨房AI抓拍发现某餐饮店厨房操作间出现鼠患,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该餐饮店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厨房操作间与外界无隔开设施,墙角存在孔洞,未配备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防鼠设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00元。
3
柯城区对某餐饮店未实时公开
食品加工制作进行责改
2025年11月,柯城市场监管局对荷花街道某餐饮店明厨亮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明厨亮灶监控镜头被遮挡、画面模糊,且未对准食品加工操作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来源:餐饮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