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答复|关于加强中药茶饮标准建设 提升养生文化影响力的提案

   2025-10-31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960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30064号提案的答复
 
  李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茶饮标准建设 提升养生文化影响力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中药茶饮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针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深入学习研究,一致认为您的建议对于加强中药茶饮食品安全监管具有很强的建设性。作为分办单位,涉及我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或指导食品安全监管、许可、抽检检测,广告检测,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查处,地方标准立项制定和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中药茶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视察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优势和作用,助推走好新时代医圣故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之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在许可便民、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督促中药茶饮生产经营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开展食品原料、生产关键环节、检验、运输和交付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通过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各个环节的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落实全链条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指导中药茶饮生产经营企业对贮存、运输和温度、湿度控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全过程控制,建设生产流通全过程追溯体系,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落实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任务。
 
  (三)提升食品生产许可质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内部信息共享的方式对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根据产品功能,按照食品管理的中药茶饮市场准入适用上述规定。我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便企利民,对从事中药茶饮的生产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中提供高效的政策支持、技术服务。通过“证照分离”“网上办”压缩办理时限,为中药茶饮企业市场准入提供更大方便。严格生产许可核查员的培训、使用、考核、行为准则、管理,确保许可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四)加强对中药茶饮的抽样检测。按“双随机”原则,以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对高风险企业和产品实施重点抽检,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对投诉举报突出的食品问题开展专项抽检。重视对抽检结果的运用,加大对以往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检力度。
 
  (五)强化中药茶饮食品安全监管。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藏运输等环节,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检测,作为中药茶饮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二、下一步落实委员建议工作打算
 
  结合提案建议,我局将在中药茶饮标准建设、广告宣传、标签标识、公平竞争等方面进一步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助推中药茶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中药茶饮标准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的地方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明确,不得制定中药材(含药食同源)种养殖、生产加工、检验方法、流通等地方标准。我局将在标准立项、审查和发布工作中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中药茶饮企业制定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中药材茶饮产业的引领作用。
 
  (二)规范中药茶饮广告宣传,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中药茶饮广告监测监管,严禁保健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防止保健食品“神药”化,严防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依法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等广告违法行为。加强宣传,督促经营主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推动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研项目的《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尽快出台。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营造良好知法、守法社会氛围。对虚假宣传等破坏公平竞争、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从严、从重、从快查办,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
 
  (三)引导中药茶饮产业规范标识。面向中药茶饮生产经营企业宣传《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和《GB7718 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规范中药茶饮标识。明确“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以外的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科普中药茶饮的功效、适用人群、禁忌证等知识,增强消费者识别真伪、辨别优劣的能力,提倡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中药茶饮,引导理性消费,科学食用。避免虚夸产品质量或者隐瞒产品质量缺陷,给中药茶饮造成负面影响,透支中药茶饮的社会信任度。支持提高中药茶饮产品质量,培养优质品牌,塑造良好口碑,提升河南中药茶饮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美誉度、企业竞争力。
 
  (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中药茶饮生产经营企业公开价格信息,原则上包括成本、售价、折扣等,避免出现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行为。加强价格违法行为执法,督促企业遵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食品安全高效能治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助推我省中药茶饮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中药茶饮食品安全。
 
  感谢你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8月26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