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卢氏县张某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2025年5月22日,卢氏县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发现,张某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防潮糖粉和小熊饼干制作食品,且未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规定,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卢氏县某牛肉胡辣汤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外包装无标识标签)案
2025年4月28日,卢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牛肉胡辣汤店使用的食品原料1袋胡辣汤调料和1袋包子调料,外包装均无标识标签,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三门峡市陕州区某豆制品批发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皮案
2024年11月,对某豆制品批发店生产的豆皮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4:三门峡市陕州区某卤肉加工店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案
2025年4月18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对陕州区某卤肉加工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存在环境卫生较差、防蝇设施、清洗消毒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构成了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期限内仍未改正其违法行为,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案为鉴,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市局食品生产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