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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月饼严禁过度包装的提示函

   2025-09-25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450
各月饼生产、销售企业:
 
  2025年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营造绿色低碳的消费环境,持续巩固月饼过度包装治理成效,根据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及1号修改单、2号修改单要求,现将严禁月饼过度包装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包装层数要求:完全包裹内装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
 
  二、包装成本要求: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下的月饼,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三、混装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四、包装空隙要求:包装空隙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计算方法如下:
  注:按照1号修改单要求,月饼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为7.0。
 
  请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包装标准要求,若违反上述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查处;消费者可通过12345、12315等平台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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