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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推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织密社会监督网

   2025-08-15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960
  近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拓宽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动员社会力量深度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构建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护网。
 
  规范聘任流程,吸纳多元监督力量。社会监督员选聘面向社会各界,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良好品行与社会责任感,且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沟通能力。熟悉食品安全法规或有相关行业经验者将被优先考虑,可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参与。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本级选聘,市级名额原则上不少于30人,聘期3年,期满可续聘。
 
  权责边界清晰,监督有章可循。受聘监督员将承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协助排查问题、举报违法线索、收集公众意见等工作,同时享有了解监管动态、参与相关活动、获得履职保护等权利,举报违法线索可获奖励。监管部门会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监督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动态管理护航,确保监督实效。为提升监督质量,监管部门将建立培训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业培训;同时实行年度履职评价,从履职表现、参训情况等方面考核,优秀者将获通报表扬,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则予以解聘。此举旨在通过规范管理,确保社会监督发挥实效,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拓宽食安监督渠道,让社会力量成为政府监管的“好帮手”,共同筑牢宿州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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