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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事后“跟踪式”帮扶 提升执法效果

   2025-08-05 中国食品网5500
  “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您认真阅读确认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日前,乌苏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因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经抽检二氧化碳项目不符合GB18047-2017标准,受到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罚没款达1.37万元。
 
  与过去不同的是,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被处罚企业送达另外两份文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
 
  “您可于最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后申请在线修复,撤下相关公示信息,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相关失信信息公示途径、修复条件及流程参见《信用修复告知书》。此外,针对本次违法行为,向您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执法人员向该企业负责人张先生详细介绍。
 
  企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往往对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知晓不足,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也缺乏认识。为引导信用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助力企业全生命周期健康发展,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三书”同达机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外,还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及行政合规建议书等信用合规指引。这一举措旨在深入落实乌苏市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监管相关要求。据悉,自6月1日起截至7月底,该局开展"三书"同达案件18件。
 
  拿到3份文书的企业负责人张先生感慨道:“三份文书像是一套体检报告和康复方案,让我们在经营过程中既认清了问题,更找到了发展方向。我们回去可以用现成的素材好好给员工们开几场培训会了!”
 
  “‘三书’同达"实现了对受处罚企业‘惩戒﹢修复﹢指导’的全链条监管,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降低了企业二次违法风险,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旭表示,推广“三书”同达机制,助力企业信用修复,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对达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标准的,积极指导经营主体申请信用修复,实现“惩戒—指导—重生”闭环。
 
  该局此举措有效落地,让案件回访助企轻装上阵。据介绍,该局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围绕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廉政纪律和当事人整改情况、存在困难等,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对一般程序立案案件进行回访全覆盖,既促进执法人员规范用权,又向当事人提供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业务指导,破解经营痛点难点,避免“一罚了之”“处罚即终点”,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益、法律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杜志锋、张建辉、艾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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