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及餐饮服务单位需注意事项
落实主体责任: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规范加工制作:加工制作食品时,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物应烧熟煮透,确保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不采购和加工来历不明、超过保质期限或外包装标识不全的食品,严禁加工食用四季豆(芸豆角)、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加强餐具消毒: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做好食品留样:学校食堂和为考生供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在专用留样容器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二
考生及家长需注意事项
家庭就餐:家庭自制餐食是最安全的选择。家长烹饪时,要确保食材新鲜、清洁,生熟食品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不吃生冷食物,尽量不食用剩菜剩饭,食用时令瓜果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外出就餐:建议考生非必要不外出就餐。若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好、口碑信誉佳的餐饮服务单位,避免在路边流动摊点用餐。就餐后注意索要发票或收据并留存。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不良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订餐: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距离较近、有实体店铺且评价较好的商家,不订购高风险食品(如生食、冷食类)。餐食送达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的情况,验收后应尽快食用,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购买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建议通过商场、超市等正规渠道,选择标识清楚、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并索要发票或收据等凭证。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查看是否配备防尘、防蝇、温控等设施设备,不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合理膳食:考生要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注重营养搭配,不改变平时的饮食习惯和规律。多食富含膳食纤维和维生素的新鲜果蔬,少食油腻、生冷食品,不盲目增补各种保健食品等“补品”,不食用偏方以及来历不明、没有吃过的食物,避免造成胃肠功能紊乱。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在高中考期间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