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以案释法,引导经营者增强公平竞争意识,保护老年、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持人民至上、监管为民,严厉打击涉及老年、青少年群体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办一起乌苏市某商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其经营场所内摆放有多个养生仪,现场有20余位老年人正在养生仪上进行体验,同时该商行负责人正在向现场的老年人宣传其销售的某款足浴包和压片糖果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经查,上述产品不属于药品,当事人为提高产品销量,通过免费体验养生仪、发放赠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并通过播放课件和宣传片等方式宣传其产品具有“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等功效。
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上述产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供稿:乌苏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