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党建引领,积极践行“实干争先”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创新“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服务型监管模式,强化技术赋能、完善柔性执法,以有温度执法“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事前,该局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风险点,今年2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在更大范围以更大力度推行“监管为民”的执法理念,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落得实”“用得准”,进一步让企业看得懂、用得上、用得好,明确常见违法行为、处置法律依据以及指导建议,前移执法检查关口,实行“你需我办”,定期向经营主体发布预警提醒、案例警示信息,建立“常态化沟通、精准式普法、门诊式服务”三项机制,对重点企业“把脉问诊”,及时发放“体检报告”,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同时,注重宣传与教育相结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经营主体普及政策内容,进一步明确8种首次违法行为,4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具体项目以及免罚条件,提高公众知晓度。
事中,该局持续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擦亮“ 塔快干”和“塔通办”服务品牌。建立市场监管部门“无事不扰”清单,实施“守信免检”“守信少检”等措施。通过科室联动、跨部门联合,严防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进一步细化从轻、不予、减轻处罚以及少用慎用强制措施等“四张清单”,统一执法尺度,避免小案重罚,推动类案同罚。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对依法免罚、减罚的当事人加强教育和跟踪促改。2025年以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已累计依法办结各类违法案件54件,其中减轻处罚案件18起,从轻处罚案件8起,免予处罚案件3起,柔性处罚占行政处罚案件的53.7%,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也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惩戒力度和温度,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事后,该局将说理释疑贯穿执法全过程,实施“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帮助企业分析违法原因、完善内控机制,达到“查处一案、规范一行、警示一片”的效果。制定行政执法事后回访制度,对违法企业开展事后“康复式”回访,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便捷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强化对企业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合规指导,不断提升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杜志锋 刘丽丽 李玉琴 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