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群众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期,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8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严监管、强整治、重长效”为抓手,全力守护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聚焦痛点难点,靶向精准治理
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项行动以农村集市、乡镇小卖部、城乡结合部食品店、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动摊贩等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零食、酒水饮料、调味品、生鲜肉、冷链食品、节日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品类为重点对象,围绕“四查一宣”展开整治:
一是查主体资质。核查食品经营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查产品质量。重点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过期变质、篡改生产日期、虚假标注等问题,严厉查处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及“山寨”“傍名牌”商品。
三是查购销渠道。追溯食品进货凭证、供货方资质及检验报告,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斩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链条。
四是查经营环境。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熟混放、防腐防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防范因环境不达标导致的食品污染风险。
五是宣贯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农村消费者普及假冒伪劣食品识别方法、维权渠道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二、多维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专项行动坚持“隐患排查与案件查办并重”,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抽查”“明察暗访+技术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0余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起,有效震慑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对跨区域、链条化的制假售假行为实施全环节打击。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专项行动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通过三项措施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推进智慧监管。依托“新疆智慧一张网”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对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监管,实现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将违法违规经营主体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公布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受理农村地区食品投诉线索,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
四、守护农村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
农村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塔城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刘志平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专项检查成果,聚焦农村食品市场新问题、新动向,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推动优质食品“下乡”,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从源头和需求端双向发力,构建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对农村食品市场的“体检”,更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加固”。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将进一步规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得到更坚实的保障。
作者: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袁新亮、孟延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