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4月10日,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科局召开宣贯培训会。辖区内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规定》重点从集中用餐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责任、食品安全总监配备要求、风险隐患防范、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通报前期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暴露出来的风险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就相关问题开展全面指导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牢责任意识。各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同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主要负责人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二是要紧盯薄弱环节,细化管理措施。严格对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人员管理等环节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食品安全准入、自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链条、全流程安全可控。三要加强培训学习,提升管理水平。各学校食堂要注重《规定》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对食品安全“两员”从业人员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守法合规经营。四是要树立风险意识,堵塞管理漏洞。各学校食堂要主动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全面研究整改发现的问题,有效保障校园餐食品安全。
下一步,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集中用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集中用餐人员“舌尖上的安全”。
(里扎 1734993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