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肉孜节、清明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党建引领,积极践行“实干争先”理念,开展肉孜节、清明节食品安全检查。
检查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深入专卖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以糕点、节令品、肉制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进货渠道、包装标识、贮存条件、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信规范经营。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糕点类食品时,要在合法、正规店铺购买,拒绝在流动摊贩购买含肉、蛋、奶的糕点。同时要做到“闻一闻”“看一看”,应查看是否放置在冷藏设施设备内冷藏保存售卖。查看食品外包装标识是否包含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等内容,同时注意食品是否有过期、异味、胀包霉变等变质迹象。
购买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存储条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应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生产企业不明、生产日期不清的产品尽量不要购买。
节日期间,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者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要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志锋,黄艳梅,阿依曼)